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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获悉,今年是实施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第二年,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20项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本市将提升改造中心城区旧楼区480个、2000万建筑平方米,惠及32万户、110万群众。计划3月份首批小区开工,6月底前其余小区分三批全部开工,10月底前全部改造小区基本竣工。
综合提升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更新“一个箱”,即信报箱。安装“两道门”,即楼栋门、小区门。改造“三根管”,即自来水管、燃气管(燃气户管、燃气灶具连接管)、排水管。实现“四个化”,即甬路平整化、健身设施普及化(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安装体育锻炼器械)、楼间环境规范化(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非机动车停放集中化。完善“五功能”,即屋面防水、供热计量节能、供电安全保护、楼道照明及相关设施整修、垃圾设施修复等。
同时,在具备围合条件的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所需经费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按照《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旧楼区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无所有权人的以区为主,市财政在市级负担投资中适当给予补贴。相关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小区实际,自行选择安排增加整修项目。
本着完工一批、接管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本市将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分期分批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小区验收工作。同时,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及有关配套文件,做到工程建设与物业接管同步实施、工程竣工与物业接管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作用,使旧楼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调动居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整洁、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确保整修一片、接管一片、管好一片。
附表: 2013年中心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
1安装楼栋对讲门
2安装维修楼栋门对讲系统
3安装小区主出入口大门
4安装小区次出入口小门
5维修小区门(落扇、不落扇、油漆)
6安装楼道照明
7安装楼道公用表计
8粉刷楼道(含墙面零星抹灰)
9修复楼梯扶手
10修复楼梯踏步
11修复屋面防水层(含烟道、上人孔、雨篷刚性防水)
12维修更换采光窗(含拆除)
13修复供电系统接地保护
14维修房屋外檐(含檐口、阳台栏板、肋脚、散水、楼入口挑檐、局部混水墙等)
15更换雨水管
16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
17新砌小区围墙
18修复屋顶避雷设施
19封闭楼内垃圾道
20维修垃圾窑门
21更换楼内排水管道
22更换小区排水管网
23疏通小区排水管网(含更换管网井盖)
24改造燃气户内管
25改造自来水户管
26改造燃气灶具连接管
27维修更换消防设施
28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29规范整理户外供热设施
30维修楼间破损甬路
31安装体育锻炼器械
32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33清理燃气、消防等设施占压和楼间杂物
34维修补建楼体地名牌、单元门栋地名牌
35配建自行车棚
36维修自行车棚
37安装小区照明设施
38维修小区照明设施
39规范整理楼内电力管线
40规范整理楼道内弱电管线
41更新补建信报箱
42新建物业用房,并完善供电、供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