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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
老公去世,名下有私产房一套(现我和16岁的姑娘居住),请问侓师是放在我和姑娘的名下共同所有好还是过到姑娘名下好,虽然我想的是早晚都会留给她,只是听说手续较麻烦,又得公证又得过户,不知该怎办顺理成章又省事,请指教一二,谢谢!
答复:
尊敬的黄静萍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该房系您婚后所购、之前只登记您丈夫一人名下,丈夫生前如没有遗嘱,且除您和女儿外再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其他需要丈夫扶养的近亲属,那么作为丈夫遗产的该房的一半份额可由您和女儿共同继承,即女儿得整套房的1/4,您有整套房的3/4(从丈夫处继承的1/4,加上本属于您自己的1/2)。
按目前房产部门的规定,无论怎样改产权人名字、现在办还是将来办,公证并办理过户都是必备的程序,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您可以根据自已需要决定。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律师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