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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地税局8月10日起针对商品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调整:除已购公房或满5年且为惟一住房外,其他买卖均按差额的20%征收,且以缴税日为准,不以网签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原价100万元的商品房如果以150万元出售,所缴个税由1.5万元变成了10万元。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在全市推广差额征收个税目前还有难度。
取消“全额1%”征收方式
此前,商品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的1%,一种是差额的20%。西城区的新规执行后,即使业主不能够提供原票据,地税局通过查询历史记录获得上次交易信息,而且缴税差额直接按照现在房价与原票据的房价相减获得,并不扣除其他诸如装修款等合理费用。如原来契税票计算出原房价为100万元,现在合同显示是150万元,其个税的缴纳直接按照50万元的20%来计算,即需要缴纳10万元。而原来只需缴纳150万元的1%,也就是1.5万元,税额翻了几倍。
对全款购房者影响有限
由于此次个税调整事先并无征兆,也未留下缓冲时间,部分在途业务将面临预计外的多缴个税。不过,中介并不担心出现解约,一位门店经理坦言:“购买西城区的二手房,一般最低也要200多万元,多交几万元税费不会对购房者造成影响。”
“虽然理论计算税费大幅增加,但实际上就西城区来说,市场影响并不很大。”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表示,因为目前地税部门的纳税最低指导价较低,全款购房者还是能够以较低的合同价款缴税,贷款的话,由于要求成交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购房者不可能以最低指导价做合同价,因此所交个税提高幅度较高。“不过西城区二手房成交大多数是全款,贷款的比例不足8%,因此税费增加的幅度会有所缩小,但也要多缴少则万元多则数万元的个税。”
据了解,西城区的二手房总交易量每月在500至600套左右,在全市占比不到一成,其中未满5年且不是家庭惟一住房的商品房,每月仅50套左右。
全市推广还有难度
张月认为,实行该项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历史税收信息数据的完善,解决了过去仅凭业主原票据计税的难题,今后有可能在全市推广执行。“不过,西城区数据量相对较少,其他尤其是朝阳、海淀、丰台等商品房成交量很大的区,短期内恐怕难以将所有历史成交数据统计完全,因此目前在全市推广差额征收个税政策还有一定难度。”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指出,交易税费过高会影响二手房的流通。“二手房作为存量房,更应该增加持有环节成本,降低交易环节税费,才有利于楼市的良性发展。最近几个月,二手房交易不足8000套,已经低于商品房的成交量。”
有话要说
一把双刃剑
金闳伟:广义上讲,随着国力的增强,个人所得税应逐步减轻,才能体现出国富民强;但从个体讲,提高税率又能抑制房屋的倒买倒卖。这是一把双刃剑,实行起来要缜密而慎重!
沙小易:目前倒房的成本已很高了,一般人已不会在此时玩火。如果是为让卖房人多纳税,那么会逼迫卖房人提价或把损失转嫁到买房人身上。所以个人认为还是以“全额1%”的方法计算个税好。
孟福刚:又开始增收了!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大家消费。
蒋有三:收得太高,无法操作,结果就是逼着中介和买卖双方一块儿做阴阳合同。
杨说:这不是逼着二手房涨价吗?
曼珠沙华:其实无论什么税,最后都是加在买房人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