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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题:
河西鑫磊花园房地产开发商从交房日(2012年12月31日)至今没有交房三证一书一表,且说赔偿截止到3月15日(理由:3月15在房管局备案日),并且赔偿款只能冲抵物业费。问1.备案日能算发证日吗,会否发证时就写这个备案日?2.不同意全部冲抵物业费能要求赔偿现金吗?怎么做才能拿到赔偿款.
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备案日不同于发证日,发证日应以证书注明日期为准;2、赔偿款的给付方式一般应为现金,冲抵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您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该问题。
天津市本诚律师事务所李向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