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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竣工的楼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提前预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的,但近日有购房者向南海网反映,位于海口琼山大道的“琥珀悠澜”项目在《房屋预售许可证》还未取得的情况下,以优惠认筹为名进行变相预售。南海网记者今天下午以购房人身份对此进行了暗访证实。
售楼人员介绍完房屋的基本情况后表示,现在提前认筹可以在开盘时享受折扣,并称很多客户都认了。
记者趁机抛出了关键问题。
随后,这名售楼人员给记者拿来了一纸“入会”单,上面印有会员名字、选房号、身份证号及银行转账信息等内容,还盖有开发商的公章。为了让记者放心,售楼人员反复强调最后购买不成可退还定金。
售楼人员还称,该项目的开发商海口恒正实业有限公司总部是湖北山河建设集团,总公司的很多员工和领导也都认购了这里的房子。
那么,琥珀悠澜这种看似优惠的营销手段背后,在法律人士看来是什么性质?又隐藏着什么样的购房风险?
李君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即便是自称大公司的开发商,也不可轻易推测、判断其能否按时合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一定要在相关证件齐全的前提下认购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