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问:我在结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我的妻子也有公积金,能不能用她的公积金和我一起还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对于婚前购房只使用其中一方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可以在婚后办理增加配偶账户来共同还贷,到贷款银行办理即可。共同提取公积金还贷的程序是:先提取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提取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毕,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资金,各账户至少保留1元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