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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题:
我本人46岁,未婚,父母在世时一直同住同一商品房,哥、姐陆续结婚各自另外单住,现在父母已去世多年,一直是我一人住在本商品房。哥、姐都书面同意把本房过到我名下。我这种情况怎样理过户,请贵处给与指导。
答复:
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所有权利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所有权利人签字同意将房屋过户到某一人名下。
谢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崔春华律师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