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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手房“20%个税”规定仍待细化
对于市民而言,最为关心的是国五条中有关“20%个人所得税”问题,这也是被业内认定为最具杀伤力的楼市调控武器。“南宁版”国五条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依法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买卖差价20%的个税计征,这一剂猛药有可能带来商品房销售短期大幅回落,进而撼动房价,被视为“国五条”最大杀手锏。”南宁宝资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伟表示,综观全国20多个地方细则,除了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5个城市外,其他所有城市均未提及20%个税这一敏感问题。而南宁直接将这一税收调节政策写入了细则,并对能否核实房屋原值的情况进行明确规定,显示了当地政府从严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楼市调控成果的决心。
不过,陈伟也认为,南宁市不同于一、二线发达城市,二手房相比新建商品房交易量较小,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将抑制二手房市场的发展,不利于盘活存量住房,增加市场供应。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固然可以对投机投资性购房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加重交易环节的税负,也会对相当一部分改善型购房群体造成误伤。特别是对于房改房、集资建房此类带有福利分房性质的住房,当初是考虑到干部职工对国家、社会做出的贡献而给予的一种住房补助,如果也严格执行20%的个税征收标准,将引起较大反响。
“与不少城市回避20%个税相比,南宁市的这款规定虽无新意,但态度值得肯定。”市民黄浩认为,具体20%个税应该怎么收,何时收的问题,在细则中并没有明确,让不少翘首以待的购房者有点“摸不着头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细则。
“南宁版”细则15日已经下发,不过,17日,记者从南宁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目前该市仍按原来的房产个税计征规定执行,即按交易价格的1%计算方式纳税。“何时再进一步调整,如何调整,具体还要等上面通知。”南宁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自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后,因担心受“20%个税”政策冲击,与全国各地一样,南宁的二手房市场同样上演了“急速疯狂”。据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通报数据显示,3月份该中心共受理交易过户申请业务1642份,平均53份/天,比2月份814份的受理量多出828份,增长102%,创下3年来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