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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消费者购房多日,却不见期房完工,到相关部门查证,才知自己购买的是他人的房产。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一房多卖,骗子为何屡屡得手。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昨天(28日)我们报道了19年前花20多万买的房,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交房,业主19年来到处投诉都没有结果,开发商既不交房也不退款。如今交房日期仍是未知数,年近70岁的老人还在艰难维权。
经过记者的调查,无论是当地的住建局还是当时参股建设房产的公司都表示爱莫能助,而维权20年的消费者只能看着自己二十年前购买的房产而无法成为其真正的主人。今天,我们依然关注房地产领域,依然是消费者花钱购房,但是钱花出去了,而房子却拿不到手。为什么呢?因为开发商在把房子卖给他们之前,早已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而他们购买的不过是别人的房产。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的赵女士,购买了“新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新地世纪城”小区二期。但是,自从自己买了这房子之后,却发现工地上摆着的各种建筑工具从来也没有开动过。
赵女士:2013年1月份买的房子签的合同,1月份买完房子之后他们那一直没有施工,一直没有再建。当时那个时候很多人都说他们的房子有问题,我们就不相信,想让他们再建。房子都快建好了,然后就有一栋已经封顶了。那一栋已经建到第9层了,一共是11层,小高层,他们就说老板已经跑了,现在没钱了,没钱建了。当时我们都不相信,现在一直没有工人在那边施工,我们就开始有点怀疑。我们一直上他们那边去问,他们就说那边没事,他们就是这么给我们答复的。
发现情况不对,赵女士和其他业主立刻开始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赵女士:我们就来到我们县委信访局,他们说信访局让我们到公安局,到公安局立个案。然后就说到房管所看看,你们的房子被别人已经卖了。我们去房管所,房管所的所长给我们查了一下。我们的房子都出售有证明,名字都有,他们已经签过了,我们不能再签了。我们拿到公安局,公安局给我们立案,因为我们县委书记给我们也签字了,就说给我们调查调查,但是现在这个事情就放这儿了,从1月份到现在已经半年时间了。
赵女士称,经过他们在周口市华西县房产所了解的情况,他们购买的整幢楼房都早已经卖给了别人,甚至连地下车库都早已经卖了出去。
赵女士:因为我们现在卖房子的多,我们现在就这几个人已经几百万了。
记者:大概多少人在那买房?
赵女士:我们几个人加在一起有三百多万了。
记者:你们是几个人?
赵女士:有十几个人。
记者:那这一批一房多卖的商品房大概有多少套你了解吗?
赵女士:我们现在所购买的小高层据说全部都是卖给别人了已经。现在是连车库都没有了。我在网上发表,网友给我回说,这个事情非常严重,你们现在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在开发商那拿一套小户的房子。现在房子什么都拿不到,就等于我们交给他们的钱什么都没有了,房子也没房子,钱也等于是没钱。
赵女士等"新地世纪城"的业主一发现自己购买的楼盘并没有动工,就开始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那么这些相关部门的态度如何呢?
赵女士:我们来一趟我们都跑了几十趟了,他们说现在正在查就让我们等。我们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如果要等到四年,等了五年,我们贷了款出了利,到时候这个钱谁给我们的出。如果那房子一直不建,现在牵扯了我们这多少家,上千万了。
赵女士表示,华西县为了"新地世纪城"的问题,成立了专案组,县委书记专门做了批示,但是,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
赵女士:现在我们这个事情非常复杂,非常严重,真的是希望你们来了我们这个地方调查一下,他们就是老是给我们拖,我们再给你们查,我们成立一个专案小组在给你们调查。
“新地世纪城”到底是不是一房多卖?开发商为凭什么能够做到一房多卖?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调查的结果到底如何?为什么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随即开始和河南省周口市华西县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首先,我们找到了华西县房产所,想要查证"新地世纪城"是否是一房多卖的问题。我们通过当地114查到了华西房产所的电话,工作人员是这样回复我们的。
记者:新化县的房产所吗?
工作人员:是的。
记者:你帮我查一下新地世纪城二期的小区是已经被卖掉了吗?
工作人员:这边说的不太小区,你上小区去问一下。
记者:是这样,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工作人员:啊。
记者:我们这边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关于新地世纪城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问题,我就想查证一下他在你们这边有没有作过备案,是不是已经都卖掉了,在什么时间卖掉的。
工作人员:这边我也不太清楚,我给你一个号你们打给他们好不好。这是领导的电话,办公室的电话。
记者:贵姓?
工作人员:姓王,王所长。
随后,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发现那是一个一直无人接听的传真号码。我们非常希望是因为王所长不在办公室,所以把电话转至了传真状态。而当我们再次拨打房产所工作人员电话,想要查找王所长的其他电话号码时,那个电话就再也无人接听了。我们希望这只是巧合。几经辗转,我们找到了华西县县委书记王田业的电话。拨通电话后,发现接电话的并不是王书记本人。
记者:您是王田业书记吗?
工作人员:你等一下打。
记者: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啊。
工作人员:这会儿开会呢?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能开完呢?
工作人员:三点以后。
在约定好下午三点和王书记通话之后,我们在下午两点五十、三点、三点十分,使用同一个电话拨打了王田业书记的电话,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在后来和赵女士等人的沟通中,他们告诉我们,王书记根本就不接他们的电话,对于记者的电话,王书记也可以采取不接的方式婉拒采访。关于一房多卖,骗子为何屡屡得手?一房多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
专家观点: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因为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会有一个登记和签署合同之间会有一个时间差,短的可能几天。在这种情况之下开发商可能会做这样的手脚,当然我们最近很多的政府他们在做登记的时候先做网签,做完网签之后再做现场登记用这种方式来回避时间差。从技术上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是在赵律师交易的当时,当地的政府是不是操作过网签的系统就不得而知了。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的郑传楷:我认为要回房款按照我们目前的实践当中看,难度很大。但是要回房屋根据具体的情况而言,我认为是有可能的。因为我们讲,存在两个冲突的债券的时候,如果没有相应的抵押登记那么应当以在先的债券为主,也就是我们消费者签订的房款它的效率应该是在后买的人之上的。
由于《物权法》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如果第三人后买的人通过合法的途径相应的价款,合理的已经支付了价款并且已经取得了房款登记的话,它的产权是受到保护的。我分析本期这个案例特殊点就在于房屋很可能还没有竣工,相应的所谓第三人还没有取得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能够组织相应的财力对这个楼盘、对相应的标的物进行财产保全,那么向相应的销售主体来主张及时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我认为消费者是有可能要到自己的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