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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梅(右一)与廉租房其他住户相处融洽。顾家强摄
位于升平路西二区的保障房成为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安乐窝。
顾家强摄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民以居为乐,居者有其房”,这是千百年来人类共同的梦想。这个梦想对于新兴县中低收入者来说,正在一步步走进现实。
日前,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在新城镇象岗山的廉租房项目建设工地上看到一片繁忙的施工场景。该项目利用旧公房拆旧盘活作为廉租房用地,总投资360万元、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建成后可容纳26套居民。项目于2012年10月份动工,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六层施工。
这个廉租房项目只是新兴县加快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12年云浮市给新兴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50套,竣工保障性住房100套。
新兴县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将任务分解为县政府投资建设廉租房13套、引进企业资金建设公租房100套、利用中央下达资金建设公租房148套。目前,公租房已竣工100套、在建148套,廉租房在建13套,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任务。
●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顾家强
廉租房圆了安居梦
白色的墙,彩色的沙发,鲜艳的橱柜,地板收拾得干干净净。房子虽然不大,却处处透露着温馨。当记者走进新城镇升平路西二区13号1栋吴雪梅家中时,她正在家里搞清洁。“多亏了保障房政策,让我们有了安定的住所,打心眼里高兴。”谈起现在的生活,吴雪梅心满意足。
从以前那间卧室、厨房、蹲坑(卫生间)“三合一”,仅有20多平方米,而且是利用鸡舍改造的茅屋,到如今卧室、厨房、卫生间全部单独分离,面积达50平方米的套房,而且每平方米租金只要1元钱,57岁的吴雪梅说能够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真是太幸运了。
“在老房子时,就连蹲坑也是后来才安上去的,以前晚上解手全靠马桶,白天再拿出去倒掉,很麻烦。”吴雪梅回忆,一家三口就挤在那样一间光线阴暗的小房子里,一挤就是10多年。
2011年,吴雪梅见到有人成功申请廉租房,于是开始留意保障房的相关信息。原本想着自己就是一个下岗工人,这样的好事不会落在自己头上,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吴雪梅于去年4月递交了廉租房申请表格。
幸福仿佛来得很突然。2012年11月,吴雪梅申请成功,住进升平路西二区的廉租房。“熬了这么多年,一家三口总算有了个安定的住所,而且环境还很舒服,楼下还有单车房,以前真是做梦也不敢想。”吴雪梅说。
新兴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田英介绍,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从2012年起,新兴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是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将新兴县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住宅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通过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
“像当初的吴雪梅这样,对申请保障房持怀疑态度的人不在少数。”刘田英说,为打消群众顾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透明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县房管局建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方式、套数、开工时间以及建设单位等情况全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新家带来了新幸福
2012年1月18日上午,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内人头攒动,数十名符合标准的困难家庭代表齐聚于此,参加廉租住房抽签入住仪式。在这次公开选房活动中,下岗工人叶秀伟如愿以偿地抽取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前两年,她无意中在媒体上看到廉租房建设的消息,马上报了名。“我没找什么关系,也没请客送礼,顺利抽到一间50多平方米的房子。”叶秀伟高兴地说。
1994年,叶秀伟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几年前还做了乳腺手术,一家4口只有丈夫上班,生活非常困难,全家租住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内。叶秀伟说,多亏了政府的帮助,才圆了全家的住房梦,尤其是在廉租房申请过程中感受到的公平和公正,让像她这样的低收入家庭感受到了温暖。
叶秀伟现在居住的廉租房升平路西二区2栋,有一房一厅一卫,每月房租58.50元,比当年的车库租金都要便宜。让叶秀伟满意的还有,廉租房距离菜市场很近,交通也很便利。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新兴县房管局副局长梁建发说,为了使这一民生工程规范操作,公正透明,让党的惠民政策公平落实到困难群众之中,新兴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新兴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新兴县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新兴县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指导新兴县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新兴县专门成立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切实做到政策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新兴县政府还出台《新兴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了从2012年起,逐步将新兴县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住宅类)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通过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
保障房建设全面开花
住房,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影响社会全局。近年来,新兴县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之一,强化举措,加快工程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从新兴县房管局获悉,截至2013年3月,新兴县已累计建成廉租房172套,总投资近1500万元;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174套,累计投资超过300万元;企业投资公租房共555套,总投资近3000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面积逾45000平方米。
“申请保障房并且符合标准的家庭没有发生轮候的现象。”梁建发说,新兴县保障房采取实物配租的模式,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13年,新兴县保障性住房新建任务为新增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年内基本建成套数为168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位于新城镇象岗山90号,共13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新城镇洞口圩76号、77号、78号地块,共计36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新城镇洞口圩61号地块,共71套。现象岗山廉租房已动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现进行前期工作准备当中。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作为立足于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的民心工程,新兴县保障性住房便凝结着这样的承载与希翼,成为一道令人瞩目的民生风景。
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确保分配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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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保障性住房这一公共资源分配好、管理好,今年年内,新兴县将着力建立和完善公平准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退出执行机制,以制度堵塞漏洞,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开透明。
新兴县房管局副局长梁建发介绍,在准入机制上,新兴县有关部门将在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具体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金融机构和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收入审核机制,以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在2012年凡满足下面四个条件均可申请保障房:一、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80%(378元/月,含本数);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四、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目前,城区建成并分配的廉租房有286套,企业公租房555套。
同时,为了实现保障房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新兴县将逐步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并对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状况以及变化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障对象因收入提高,或购置、租赁、继承、受赠其他房屋,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有关部门将及时通过提高租金、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