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户业主发现问题拒绝收楼》追踪
继5月28日有7户业主拒绝收楼后(详见5月31日《惠州观察》AⅡ02版),5月31日,位于惠城区下角片区的鹏达丽水湾小区再次有36名业主表示拒绝收楼。这些业主称,小区消防未经验收,而且开发商并未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开发商回应称,小区已经拿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可以交付使用。开发商承认消防未经验收,并称消防部门将于今天到小区进行验收。
业主办好验收手续才能确保质量
5月28日至31日是鹏达丽水湾建议业主收楼的日期。收楼的首日,有1栋和2栋的一些业主反映房屋渗水、面积缩水等问题,开发商已经明确表示将进行相关的整改。
5月31日,8栋的多位业主前往收楼时发现,小区未经消防验收。而且一些业主认为,《备案表》是收楼的前提条件,要求开发商提供这份文件。“只有小区办好各种验收手续,证明房屋质量安全,我们才能住得放心。”一位业主称。
鹏达丽水湾已经推迟交楼三个月,此前开发商承诺3个月内每天赔偿总楼价的万分之一。有拒绝收楼的业主称,要求开发商办好验收手续才收楼,期间因此再度延期收楼,要求开发商每天支付总楼价万分之五的赔偿。
开发商业主可拿违约金也可退房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开发商——惠州市鹏达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晶。杨晶承认目前小区未经消防验收,与消防部门沟通后,消防部门将于今日到小区进行验收。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要求出具《备案表》的诉求,杨晶称,小区已经拿到了《报告》,可以交付使用。而办理《备案表》还需要一定时间。《备案表》是业主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文件,但不影响业主收楼入伙。
对于一些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杨晶称,公司决定对于延期交楼的业主,赔付违约金,按照合同要求,每天支付总楼价的万分之一。同时业主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退房。
住建部门出具《报告》后可交付使用
记者昨日咨询惠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在出具了《报告》后,就可以确认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至于一些业主认为只有拿到《备案表》才能收楼,该科室工作人员称这属于误解。不过对于消防未验收的问题,工作人员称,只有消防通过验收才能出具《报告》。
鹏达丽水湾此前消防未经验收,为何能拿到《报告》呢?杨晶回应称,在办理《报告》时,公司已经拿到了消防部门反馈的回执,通过回执去办理相关手续。(记者/罗锐)
标签:业主杨晶验收开发商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