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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征收后,今年有望新增数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征收;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0.4%和0.6%,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新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
2013年起,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分界线因与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单价超过27740元/平方米,则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则按0.4%的税率征收。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6896元/平方米;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也在今年开始执行新标准,房产税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至12779元/平方米,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
国五条政策落空:仅北京征收住房20%个税
3月底,在中央给出的最后期限前,全国多地房地产调控细则与调控目标集中落地。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调控力度并不相同。除了北京细则较细、力度较强外,多个城市落实细则内容并不“实在”,甚至杭州、南京等多个地区出现“一句话”细则。
截至5月2日,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石家庄、南京、厦门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地方细则。其中,对于“国五条”争议较大、影响较强的20%差额征税政策,多地采取回避政策。仅提及将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即“新国五条”),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执行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由于多地没有具体落实办法,也使新政落地难度加大。
关键词: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