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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涵涵
最近,南京市住建委、民政局正在向部分社区征求意见,准备修订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与2008年的《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办法(试行)》相比,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将家庭财产纳入认定标准中(6月13日《现代快报》)。
“骗住保障房”、“骗吃低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一直以来层出不穷,让公众的目光聚集在骗保人的诚信道德上。但是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相关制度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南京市拟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无疑进行了一个有益的尝试。
英国前任首相卡梅伦曾经对“蛀虫”放狠话:养不起就别生娃!公开呼吁那些存心靠救济金度日的失业者家庭不要再生孩子,别指望靠国家救济养活孩子。因为在高福利的英国,当时每6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完全依靠津贴生活,有264万人申请无工作能力津贴,这种津贴的金额比失业津贴高,而且申请人没有找工作的压力,其中三分之二的申请人刻意逃避工作。英国政府以及高福利的欧洲国家愈来愈意识到不能纵容那些“把社会保障制度当提款机”的人。
虽然此事与我国骗取低保金的案件似乎性质不同,但起码表现是一样的,都是利用现行基本保障制度的漏洞,不劳而获。由此可见,无论中外,人类的惰性和弱点都无法避免,而当一个社会救助项目制度本身初衷是为了保障生活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无法避免的缺陷时,政府部门就应下大力气予以修正。
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将家庭财产纳入认定标准中。这是对以往的家庭收入认定条件和标准的“粗线条”予以纠正,重新规定了其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内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财产状况,既要看月收入,也要看人均财产,有效规避了开着小车拿低保的丑陋现象。
我们欣喜地看到,社会公共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正在南京市得到重视和建设。今年底江苏全省将全面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民政、公安、住建、地税、工商、统计等17个部门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2014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将全面开展核对工作。这就意味着,今后要想申请救助,必须通过17个部门包括车辆、房产、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的审核才能通过,此举大大提升了审核的精准性,“潜伏”在低保行列中的“富裕户”将浮出水面,骗租和瞒报收入、弄虚作假的现象会得到遏止。
而让“骗保者”及管理失职者承担相应责任也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以前,对恶意骗保者仅仅“一停了之”,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惩治措施,导致效仿者众,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姑息养奸。现在加大执法力度,“由住房保障部门追回已申请房产或追缴发放的保障资金,并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依法加大了其违规成本;让不符合条件者不敢骗,不好骗,“吃”了低保的不仅要吐出来还要接受严厉的处罚。
现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试行了多年,已经不适应日新月异、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议和修订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严把低保户的验证关准入关,是对真正贫困人群的呵护,对维护社会公平、切实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社会诚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