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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胜
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民国时期历史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的部分建筑被两辆钩机悄然铲平。这几座民国时期的建筑从去年5月中旬开始因开发商拆迁“通顶”而受到关注,后被越秀区文广新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紧急叫停(6月13日《羊城晚报》)。
尽管社会广泛关注、专家呼吁保护、规划部门已下达“缓拆令”,但这一切的努力均未阻挡住开发商强行拆毁的巨铲。就在人们沉浸在吃粽子、划龙舟的端午快乐之时,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却在遭受着一场空前的劫难。民国建筑未能在“缓拆令”下幸免于难,折射出文物保护工作怎样的制度短板,值得拷问与反思。
我们无处聆听金陵台和妙高台惨遭拆毁时那份无助与无奈的痛苦呻吟,但却着实感受到了人们目睹古建筑成废墟而流露出的惋惜、不解和愤怒之情。开发商何以敢逆民意而动、抗政令而行,其胆大妄为的底气从何而来?尽管“清拆行动到底是开发商违规操作还是得到政府默许”的疑问尚待求解,但纵观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不能不说,金陵台和妙高台的倒掉都是“缓”字惹的祸。
首先,文物定性步履迟缓。根据光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介绍,开发商是在2008年5月26日获得了金陵台、妙高台所在地块的使用权。尽管如业内专家所言,“开发商对这块地有使用权,不代表他可以随便来,这块地上的历史建筑和文物不能随便拆除,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经过相关手续进行处理”。但时间已过5年,“金陵台历史价值一直未得到确认”的现实,足以表明有关部门对该建筑文物定性的步履迟缓,在古建筑定性存疑的语境下,所在街道办保护金陵台就只能表现为有心无力。
其次,政府工作效率过“缓”。从严格意义上说,“缓拆令”不是“禁拆令”,不过是紧急叫停的权宜之计。“缓拆”之后就应该抓紧进行相关的评估论证,以期尽快形成或拆或留的决策定论。遗憾的是,这一“缓”就是整整一年;而越秀区今年1月将金陵台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的推荐建议,也是如泥牛入海,至今毫无音信。而与政府的低效率相比,把时间即金钱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奉为神明的开发商,却以一夜拆毁的急不可耐和雷厉风行,彰显了他们的“高效率”。
说到底,民国建筑成废墟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政府对保护文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知滞后。联想到城市建设中屡屡发生的文物被毁事件,我们不能不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文物保护在拆旧建新的“造城”潮流中,往往处于被弱化甚至被忽略的地位。而古迹保留在与GDP博弈中的常常落败,更源于前者文化价值的潜在和政绩创造的隐性,凸显行政行为的急功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