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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兼职”摊贩,让社会看到的是,二者原本并不必然的“猫鼠”不容:在养家糊口这件事情上,城管和摊贩之间,没有隔离带,其区别仅仅是一身制服的穿上与脱下而已。在人们更倾向于强调摊贩们的生计诉求时,“强势”一方已然混迹于叫卖的人群,二者的“对立”何在?那些曾经火力十足的抨击目标是谁?
在延安城管“踩头”事件尚未完全平息的时候,武汉城管在自己“地盘”上摆摊经营,显然又让弱不禁风的城管名声撞在了枪口上。
不过,对于“城管练摊”,网络上的声音有些分化:一是认为“执法犯法这样不对”,一是觉得“养家糊口谁都不易”。
这两种声音,究竟谁更有道理,可以逐一分析。
首先,城管夜市摆摊是否属于“执法犯法”,目前还不好下结论。虽然,武汉市城管局已通报:爆料图片中的执法队员确系“正式员工”桂某,但对其“练摊”行为本身却语焉不详。
《公务员法》中有“公职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表述。不过,明眼人都知道,公务员“禁商”是出于对“寻租便利”的规避,而以公职身份夜市练摊卖茶杯,这种赚零花钱的小买卖能否入得了“营利性活动”的法眼已然不说,究竟能捞到多大“好处”,就更不用较真了吧。
对于违法的追问,人们可能更关注城管队员“白天巡逻执法,晚上却占道经营”的悖谬。那么,该城管队员是“违规经营”吗?去年8月,武汉曾公布了全市29个合法夜市摊位,桂某练摊位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区域,目前相关方面尚未给出说法,所以,并不能轻易断定城管练摊属于“执法犯法”。
其次,对“养家糊口不容易”这句厚道话又该如何看待?
对于练摊的城管队员,爆料者称,“脱了马甲我也认得你”。能够听得出,这背后掩藏的是一种对于城管由来已久的抵触情绪,而城管“养家糊口也不易”这种反向表达,却是极罕见的包容———
夜市摆摊的人这么多,为何独独城管队员就不能摆呢?在生计面前,没有什么“不务正业”,也没有什么抹不开的面子。
城管练摊的“不可思议”之处在于:白天还对摊贩行使管理权,晚上却“委身”到自己的对立面。但正是这种“对调”,让人隐约感觉到,一名城管队员“两面”人生背后会有故事。也许,这位33岁的桂某房贷在身,压力山大;也许他养家糊口,收支难抵……由于没有当事人出来解释,人们也只能常识性的推断,这名公职人员有无奈。
不得不说,正是这位摆地摊的城管队员,把强势的城管“标签”还原为人间烟火。
不管这种推断是否与当事人的真实情况相符,它暗含的“换位意识”在当下确实稀缺———
城管“兼职”摊贩,让社会看到的是,二者原本并不必然的“猫鼠”不容:在养家糊口这件事情上,城管和摊贩之间,没有隔离带,其区别仅仅是一身制服的穿上与脱下而已。
在人们更倾向于强调摊贩们的生计诉求时,“强势”一方已然混迹于叫卖的人群,二者的“对立”何在?那些曾经火力十足的抨击目标是谁?
当然,“换位思考”并非根绝城管和摊贩对立的灵丹妙药。在宽容的气氛之外,如能辅以对二者角色行为的规范化设定,让他们以各自的规定动作行事,才能有“井水不犯河水”的和谐共存,具体而言,这需要相关方面做一个通盘规划,在“坚决取缔”的僵硬化操作之外,另寻能同时顾及摊贩生计、市民便利和城市环境可持续的“黄金切割点”。
希望当地城管“不以临时工撇清关系”的诚意,能在这样的层次上延伸。
总之,“城管练摊”的争议实质并非当事人身份的敏感。无论城管还是摊贩,只要在法律界线之内,一方依法执法,一方合法经营,谁还在意那身“马甲”呢?本报评论员肖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