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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路28号的出租楼如今已人去楼空。李书龙摄
万江共联社区沿河路28号附近的租户们在酷暑时节被要求集体搬家。由于两位“房东”之间纠缠不清的债务纠纷,百余户租户被迫要在几天内搬离了他们原先的房子,否则就要面临断水断电的遭遇。
酷暑时节断水断电
沿河路28号是一栋7层的出租楼,原先住了近70户租户。房东雷晋晖从湖南来莞经营出租屋生意已有近10年,他的一些租户也常年租住于此。
在沿河路28号附近,雷晋晖还有3套自建的出租楼,其中一栋与28号是连体楼。雷晋晖说,7月初,这4栋楼的租户都被他的“债主”要求立即搬家。
按照雷晋晖的描述,在2012年1月,由于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他曾通过共联社区居委会的中间人,向李泽昀借款150万元,并按照5%的月息,限期3个月内归还。
雷晋晖说,当时借款的条件是,他将3套自建的出租楼抵押给李泽昀。这其中,并不包括沿河路28号的出租楼。
“借钱”之后,雷晋晖并未能如期还款。他说,由于手头一直紧张,他只还了4个月的利息,共计30万元,150万元的本金则一直拖着未还。
雷晋晖说,由于他一直没能还钱,7月1日,李泽昀叫了一群人闯进他的4栋出租楼,强行断水断电,并且每天都守在门口,强行要求所有租户搬离出租楼。此后几日,耐不住酷暑的租户们陆续搬离了无水无电的出租楼。
到了7月5日,雷晋晖的几栋出租楼几乎都已人去楼空。当天下午,租户胡先生特地从工厂请假回来搬家,他说,与妻子在此已经住了5年,突然遭遇断水断电的境况,十分无奈,只得黯然搬家。
雷晋晖对此十分气愤,他认为,即便是欠钱未还,也不必使用如此行为强行要求租户搬家,而且,沿河路28号楼不在当初的借款抵押范围内,更不应该受此遭遇。
借款还是转让?
其实,雷晋晖与李泽昀的债务问题远不止他描述的那么简单。“借钱”只是雷晋晖的说法,李泽昀根本不是这么认为。
在雷晋晖“借钱”时,他与李泽昀并未签订相关的抵押合同,而是签订了3份房屋转让协议。依此协议,雷晋晖以每栋楼50万元的价格将他的3栋自建楼转让给了李泽昀。
对此,雷晋晖解释说,这是民间借贷的惯用方式,名义上是房屋转让,实际上是借钱,只要还了钱,房子就还是他自己的。
但李泽昀否认了这个说法,他拿出3份转让协议,认为当初两人就是进行的房屋交易,他花了150万元,买了雷晋晖的3栋楼,根本没有抵押之说。
李泽昀还表示,雷晋晖所说的30万元利息,他从未收到过,而且,两人之间的房屋交易也不存在利息的问题。
李泽昀说,在房屋转让协议签订之后,雷晋晖的3栋出租楼就已经“易主”,作为新房东,他需要重新装修房屋,于是在半年前就曾通知租户搬离,7月初,他再次向租户们通知此事,对于近几日搬离的租户,他还给予了一些补贴。
李泽昀同时否认他曾要求沿河路28号出租楼里的租户搬离。他说,那栋楼还是雷晋晖的,但那是一栋连体楼,可能处理起来有些麻烦。(记者/李书龙郭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