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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陪审团话题”:
[网友观点]登录本报“陪审团”新浪、腾讯微博,180多位网友发表观点。网友“小桃子”说:“80后保安应属工伤,因为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网友“爱蜜橙”说:“公司认定保安违规在先,不认定工伤也属合理。”
[答案]今年6月,在法院及双方律师努力下,原告被告双方由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协议,物业公司支付谢某工伤赔偿金9万元,于2013年6月6日付清。
[案例分析]
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常进解释,80后保安是在正常巡夜中发现异常,才与肇事者交涉,为履责行为。事件最初起因虽为私事,但保安为阻肇事者滋事才负伤。此外,保安工作场所不限于某一固定地点,只要是维护小区安全,小区外也为工作场所。
(记者冯劲松通讯员朱元斌实习生赵曌)
标签:工伤物业公司陪审团寻衅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