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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持/记者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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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后的贷款利率不变
Q网友:2010年,我们夫妻婚后以共同名义用公积金及商业贷款购入第一套房,男方为主贷人款。房产证已办好,男女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贷款到目前还有60万元未还清。现协议离婚,想将余下贷款及房子都转给女方。请问转贷后新还款利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A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夫妻因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因,要求变更借款人、抵押人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经办银行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心与借款人的合同关系继续生效。双方是协议离婚,财产债务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分割后的贷款利率按原利率的性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