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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过程中,冒用村民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并将补贴款装进自己的腰包。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黄初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55岁的黄初源是桂平市白沙镇某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至2011年间,黄初源在协助白沙镇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过程中,冒用本村村民黄某的名义申办危房改造补贴款,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贴款1.1万元装进自己腰包。没想到,2011年11月,黄某家的房屋倒塌,向村里正式提出了办理危房改造申请。怕事情败露,2012年初黄初源让并不符合享受危房补贴款条件的黄某的侄子申请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后,给了黄某8870元。此外,2010年至2011年间,黄初源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农民水毁民房补贴工作过程中,与某乡镇卫生院医生杨某(另案处理)合谋,虚报杨某在该村的民房符合水毁民房的申报事实,共同套取水毁民房补贴款1万元,黄初源分得赃款2000元。 (张建宏邱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