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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种情况,记者昨日联系了南充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说,超市以各种理由拒开或缓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任何消费者在购买东西之后,都有向商家索要发票的权利。”
记者从国税局了解到,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上的商家,必须向税务部门缴税,并且能够保证随时给消费者提供发票。不过,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有些销售额不高的中小型超市店内可能会没有现成的发票。“如果消费者需要发票,超市必须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若是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到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查实后,我们将给予商家重处,保证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