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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民黄先生向北方网地产频道爆料称,他购买的号称企业产权的房子,临近交房却变成了小产权,开发商承诺的民水民电也变成了商水商电,房屋面积还遭遇了大面积的缩水。不少业主要求退房,却被告知要收回当初买房的合同原件和付款收据,否则就不给办理退房。
企业产权变小产权业主心焦
2012年7月份,黄先生正在选购婚房,浏览某商业购房网站时发现了凌奥盛世公寓项目详情页,该项目地处凌奥创意产业园内,精装修,售价约8900元/平米,远远低于周边项目的价格。去售楼处咨询,售楼人员告诉黄先生,项目是民水民电,有燃气,精装修。之所以售价低,是因为项目是企业产权,入住后,企业产权可以转成大产权。置业顾问还现身说法,告诉他,某某业主已经转成了大产权。黄先生信以为真,几天后便全款买了一套51平米的房子。
按照合同约定,今年8月30日,房子应该交付到业主手中,开发商延期交房将近两个月后,入住通知书才寄送到业主手中。收房当天,黄先生注意到,之前开发商承诺的民水民电,变成了商水商电,燃气没有了,房屋公摊面积太大,导致面积缩水严重,而室内的消防管道则直接裸露在屋顶。更让黄先生震惊的是,他买的所谓的“企业产权”的房子,竟然“变”成了小产权房。
(记者实拍的凌奥盛世公寓,工人还在施工中)
知道房子是小产权后,业主们都很着急,他们多次和开发商交涉、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黄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购房合同)
记者仔细查看了黄先生的“购房合同”,发现所谓的合同其实只是一份协议,签章为“天津盛世惠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专用章”,而正规商品房销售购房合同上的签章应为“某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专用章”。另外,黄先生的购房款是手写的收据,没有正式的发票。其他购买了凌奥盛世公寓房子的业主,也都像黄先生一样以为自己买的是“企业产权”的房子,直到项目交房才发现是小产权房。
开发商:公寓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俗称小产权)
根据业主提供的信息,凌奥盛世公寓开发商宣称相关负责人会在10月23日给购房者一个解释。当天,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开发商只是张贴了一份名为《关于凌奥盛世公寓入住业主关心问题的解释》的公告,其负责人则一直没有露面。
(开发商张贴的公告称项目为小产权房)
这份签章为“天津盛世惠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宣称,“盛世惠泽有限公司自2011年10月开始收房,售房工作由代理公司进行销售,代理公司在未告知我公司的情况下,私自修改售房协议并擅自承诺超出该公寓范围的条件……”把打着“企业产权”旗号售房的责任归咎给销售代理公司。然而记者随机询问的购房者中,有业主是直接在开发商处买的房子,“开发商自己也说是企业产,要知道是小产权,我们不会买的。”该业主说。
在关于房子产权属性的解释上,公告称,“该公寓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俗称小产权)。如该公寓是商品房或企业产,售房均价不低于18000元每平方米,就不是当初业主的购房价格了。”明确承认凌奥盛世公寓为小产权房。
此后,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进行采访,但始终无法找到相关负责人。
退房要把购房协议和付款收据原件收回
业主盼问题得到解决
现在,部分业主已经和开发商就退房一事达成协议,业主把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交给开发商,在开发商处签一份退房协议,协议规定,开发商将在11月20日/12月20日把业主的购房款退还给业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赔偿。
2号楼的一位已经签了退房协议的业主告诉记者,她是9月30号签的退房协议,“(退房协议)签的早,是11月20退钱,我签的晚,是12月20号退钱”。但该业主表示,她现在很忐忑,协议上没有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退还房款该如何处理。
(业主提供的退房协议书)
一直想退房的黄先生也有同样的担忧,“我手里的购房原件都没有了,万一开发商销毁证据,怎么办?”。还有一些想退房的业主正在观望,他们担心拿不到钱,“赔了房子又搭进自己的血汗钱”。
就此,记者采访了观典律师事务所的李东光律师,李律师认为购房协议、收据等原件是对业主最有利的证据之一,最好不要交给开发商。另外,李律师提醒退房的业主,要看清楚和开发商签的协议上的签章,看是否和买房协议上的是同一个公司,并通过相关途径查询该公司是否存在。
11月5日,据爆料人提供的最新消息,开发商作出让步,办理退房的业主可以提交买房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西青区房管局:建议市民走司法程序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西青区房管局信访办的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规商品房销售中或者售后出现了问题,市民可向房管局投诉。小产权房不在他们监管的范围之内,其销售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建议已经购买的业主走司法程序。
提醒:谨慎购买售价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产
今年1月份,北方网地产频道曾报道、提醒过市民谨慎购买企业产权的房子(《企业产权房子上演低价诱惑 市民选择需谨慎》)。在此,北方网地产频道再次提醒市民,遇到售价远远低于周边正规商品房均价的房产项目时,一定要弄清楚项目的土地属性,查看项目是否五证齐全,不要盲目听信售楼人员的说辞或者开发商的宣传。市民可直接向房管局等权威部门咨询,获得项目的详细信息。
同时,若开发商对项目作出一些承诺或者双方对房产达成某些约定,要把承诺或约定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 安佳)
(应采访者要求,本文提到的业主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