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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财税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未来消费税或有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7日晚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说,在立法层面推进房产税,目前还不明朗,房产税有更多的利益对撞在一起,什么时候能出台,估计十年之内都很难,他认为对于像房产税等直接税的开征难度要有充分的准备。
另一方面,房产税能否成为主体税种也受到质疑。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此前曾表示,房产税是很小的税种,收入也很少,基本只适合县一级政府,调整财富分配、取代土地财政等说法统统不能成立。而消费税被业内看做是有望取代营业税的主体税种。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此前表示,地方税体系寻找到一个新的主体税种是财税改革最迫切的问题,“消费税可能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转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并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福建省地税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赖勤学曾撰文指出,消费税具有税源集中,征收简便的特性,如果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将很大程度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解决事权、财权相脱节的问题。“中国未来应当通过地方征收消费税,由消费引导投资,让消费者手中的货币选票真正成为生产和投资的指挥棒。”
每经记者金微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