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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庙是佛山文化的地标建筑,最近遭遇二度抢注,禅城文化产业保护与经营亟待加强。卢奕诚摄
佛山祖庙博物馆已于日前正式向佛山市工商局提出异议申请,不出意外,“祖庙”这个商标能够从一家茶具企业手中夺回。这多亏上周佛山市工商局及时发布商标预警,否则“祖庙”即将变“杯具”。
这已经不是禅城公共文化资源商标被抢注的第一例,此前已出现“叶问”牌杀虫剂、“东华里”食品,“南风古灶”酸梅汤则出现在大大小小的餐馆酒肆的台面上。
尽管两年前禅城工商部门就已保护性抢救了包括祖庙在内的18件公共资源商标,但如此举动仍阻挡不了公共资源被抢注的步伐,祖庙此次已是二度被“抢注”。“按说申请了保护性注册后已经不允许私人注册了,不知道工商部门怎么还会受理。”祖庙博物馆馆长凌建说。
业内人士建议,禅城应借鉴故宫博物院经验,加快发展公共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团队。
祖庙已是二度遭抢注
差点变“杯具”,已经是祖庙第二次遭到抢注。早在两年多前,祖庙就曾被一家企业注册为食品饮料品牌。
“在被抢注的初审公示期间,市工商局找过我们,我们也提出了异议申请。像祖庙这种公共资源商标按说是不允许私人注册的,不知道工商部门怎么还会受理,按照商标法,公共文化资源应该是注册不了的。”祖庙博物馆馆长凌建对此感到不解。
“我们十几年前就想注册商标,我们对品牌很关注的,有专门的人负责办理需要注册的品牌,目前涉及祖庙内的公共品牌已经注册了差不多二十个,比如‘黄飞鸿’等。我也很担心被抢注,因为祖庙品牌是无形的资产,是佛山的宝贝,如果被利用,肯定会受到侵害。”
在听说了祖庙商标遭抢注的消息后,禅城另一景点单位梁园博物馆馆长叶蔚标也很无奈:“我们不清楚应该怎么做,被抢注也没办法。作为公共文化景点,我们希望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梁园的品牌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都存在。假如遇到被抢注的情况,肯定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绝不可能让他人冒用。不管抢注者生产的产品是什么、质量好坏,对我们的文化品牌都是有影响的。”
事实上,不仅梁园这样的典型公共文化品牌可能遭抢注,禅城其他一些种类的公共资源也有被抢注的风险,比如“绿岛湖,这种不算地名区域名,如果是地名区域名则不能够被抢注,但绿岛湖这种自己命的名可能被抢注。”禅城区工商局一名负责人说。此外,带有宗教性质的仁寿寺“也可能被抢注”。
申请注册保护也会被抢注
记者了解到,一些公共文化资源单位之所以没有自行采取保护行动,是因为两年前禅城区已经就商标注册进行保护性的“抢救行动”。当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禅城区工商局18件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旅游资源等公共资源商标共计35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在佛山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背景下,禅城区内“祖庙”、“梁园”、“东华里”、“德心斋”、“粤剧星腔”、“北帝诞”等首批公共资源在最密切相关的类别上申请了保护性注册。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佛山的驰名、著名商标及公共资源被恶意抢注,佛山市还于去年4月份正式上线了佛山地区商标统计分析与预警保护系统。
但是,由于上下信息不畅的原因,申请保护仍然阻止不了公共文化资源遭抢注的命运。“因为全国的商标申注是在国家总局,总局对地方的情况不一定清楚。”一位业界人士表示,“仅‘祖庙’这个商标,注册十种类别都行,还是钱的问题。”
对此,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陈建南律师解释说,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虽然两年前禅城工商部门曾统一把包括祖庙在内的18家公共历史文化资源上报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商标保护,但是只要申请的商标没有完全覆盖所有的商品类别,其他人理论上是可以在未覆盖的商品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的。”同时,《商标法》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包括祖庙在内的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并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因此从法律上说,其他人是可以申请将其进行商标注册的。”
禅城公共文化产业团队建设亟待加强
禅城现有的公共文化资源按所属分为两类,一类是区直接管辖的,比如梁园博物馆,属于禅城区博物馆管辖。这类单位不能自己做相关产品开发,因此先用企业协会的名义进行了商标注册。
另一类像祖庙博物馆,则是自收自支的。祖庙博物馆下面设有一个游客服务公司,负责对祖庙品牌的经营开发与保护。例如与石湾酒厂合作的万福酒,就是用的祖庙万福台的品牌。
“一般大型的博物馆都有自己的文化产业团队,比如故宫博物院下面就有专门的公司机构负责品牌经营和保护。禅城在这方面还相对滞后,亟待加强公共文化产业团队建设。特别是现在祖庙、南风古灶等景点正在联合申报国家5A级景区,仁寿寺也在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梁园也要改造。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这些景点的品牌价值都将有较大提升,尤其是5A级景区申报成功后,可以说是呈几何级数的提升,市场价值越高,也因此会面临更多被抢注的风险。此外,景点本身也是可经营的资源,佛山历史文化悠久,禅城又有在全国范围内都很独特的陶文化资源,今后面临的不光是担心被抢注的问题,更多的还是品牌价值挖掘的问题。禅城现在对景点品牌价值的挖掘还比较初级,与文化底蕴和自身价值不相适应。这就需要加强公共文化产业团队的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品牌的保护和运营能力。”前述业界人士说。
工商部门建议“先下手为强”
“事实上,商标被抢注是可以纠正的,纠正起来也不难。”禅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一经发现有企业对我市的驰著名或公共资源进行申请注册,在他人初审公告阶段,工作人员就会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商标主体单位在初审公告期及时地提出异议,就能有效地避免被抢注。”两年前被抢注的“祖庙”商标,就是通过申诉夺回的。
据悉,今年禅城区工商局已利用佛山地区商标统计分析与预警保护系统,先后发布了“行通济”、“祖庙”和“行花街”等多件公共资源商标预警,指导相关权利人尽早提出商标异议。
而对于目前还没有注册但日后有可能被抢注的公共资源名称,工商部门建议公共资源主管部门先进行注册保护,或以个体私营协会的名义先行注册保护。鉴于一个名称可以被注册为多种不同类型的产品商标,工商部门还建议企业或一些公共资源单位可以多注册一些相关的商品类别,可以起到避免抢注的效果。
据了解,目前“佛山秋色”已被佛山市群众艺术馆注册保护,“盲公饼”被佛山合记饼业有限公司注册,“行通济”被佛山本地一位人士进行注册保护,同时还被佛山市禅城区行通济民俗文化研究会在不同的类别进行了注册保护。
“南风古灶”变酸梅汤两年多仍未完璧归赵
-典型案例
记者昨日从石湾街道获悉,在2011年被抢注成酸梅汤饮料并在媒体上大肆宣传后,经过两年多的争取,“南风古灶”商标依然没能完璧归赵。
2010年,曾经运作白酒品牌“百年糊涂”的李玉斌创办佛山市智臻贸易有限公司,准备进军饮料业。李玉斌曾对媒体表示想打造岭南养生汤饮品第一品牌,“而‘南风古灶’比较适合这个汤文化定位。”李玉斌随即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食品饮料类注册了南风古灶商标。
南风古灶建于明代,有500年薪火传承,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称为石湾陶瓷的根和魂。南风古灶酸梅汤面市之初,很多人都以为该酸梅汤就是南风古灶出品的。
为了抢回南风古灶这个品牌,石湾街道相关部门立刻采取补救措施,搜集商标背景等资料递交至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异议。然而,由于智臻贸易公司在“南风古灶”这一商标上抢注了很多个种类,尽管石湾街道的部分异议已经被国家商标总局接受,但是其中几类商标,最终却被驳回。
故宫已开发超5000种文化产品
-他山之石
北京故宫博物院下设多个文化产业机构,其中,经营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该院各项经营活动,对经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进行文化资源的研发及利用,提供文化产品服务,负责文物展览随展商品的研发、设计及销售等工作;故宫出版社则本着“服务故宫,开放交流”的原则,深入挖掘、利用故宫博物院丰富的文化资源,在故宫特色图书的出版方面卓有成效。
截至目前,故宫博物院开发的故宫特色文化产品已超过5000种,包括贵金属、玉器、木器、青铜器、瓷器、雕漆、珐琅、首饰、丝织、文具、茶具、T恤衫、图书等多种类别,其中使用“故宫”、“紫禁城”驰名商标的文化产品827种,每年研发的新产品近300种。同时,配合每年举办的陈列展览,研发具有故宫文化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文化产品。
故宫的文化产品营销,做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通过深入挖掘故宫博物院的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推出自己的文化创意产品,把故宫传统的文化元素植入时尚新潮的当代工艺品中,使产品能够具有故宫特色。同时也努力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的多层次需求,让更多的人通过文化产品来了解和喜爱故宫文化,以及故宫文化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
-律师说“法”
追讨程序复杂费用不菲
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陈建南律师以祖庙为例讲解追讨被抢注商标的法律程序:若“祖庙”商标被抢注后,如果商标是在初步审定阶段,则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异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如果还不服的话,则官司就要打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果“祖庙”商标已经被注册了,则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服的话,则官司同样要打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由于法律程序非常复杂,耗费时间少则几年,多则十年甚至更长,至于法律费用同样不菲,从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不等。”
陈建南建议:“要避免公共历史文化资源的商标不被抢注,一方面要积极在有需要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提前做好防范,这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方法。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商标监控,对他人恶意抢注佛山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的行为及时提出商标异议。”
佛山无权将祖庙认定为公共资源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勇儒律师认为:“祖庙”二字不应人为贴上商标保护问题。“从法律权属上讲,‘祖庙’二字有没有商标权?如果有,是谁的?是政府的?有权属证明没有?说它属于公共资源,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即使是公共资源,也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企业就不可以拿来注册成商标,用于社会主主义市场经济。”陈勇儒说:“所谓商标抢注,是有合法商标在先,才有被人抢注之说。比如一个知名的老字号未注册商标,被人抢先在商标注册了,这才叫抢注。或者是某类畅销产品的已注册商标被人在其他类产品上注册,也叫抢注。请问‘祖庙’二字曾经或现在是谁的商标?如硬要认定为公共资源,限制公民或合法企业的注册商标行为,也要先依照立法法看看。”
“佛山有没有权力将‘祖庙’二字认定为公共资源,从目前立法看,佛山似无此权力!政府部门无资格参与商标注册,也不宜在法无授权的情况下对公民或合法企业正常注册祖庙商标。没有法律规定‘祖庙’二字不适宜作为商标,除非出现上述所讲的法律意义上的违法抢注行为,政府部门以公平执法者姿态出面裁判、制裁是合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强调,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政府应合法干预市场,而非无依据甚至违法干预。总之一句话,当地政府有合法依据干预‘祖庙’二字的市场化公平使用,可公示依据。否则,保护祖庙商标还真是个伪命题,是没有实质效果的。”陈勇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