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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的陈女士到成都买房,由于轻信开发商的“信誓旦旦”,交了100万的首付后,开发商翻脸不认账。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陈女士才讨回了100万的首付款。
今年10月,陈女士打算给儿子在成都买一套商品房。一家人看了一圈选中了高新区的某个楼盘,售楼顾问张某带陈女士看了样板房,并告诉她原价300多万的总价,现在只需239万。陈女士当即心动,但表达了自己外地户口的顾虑。见此,张某立即拍着胸脯保证:“限购令马上就要取消,我们公司保证让你备案,办到房产证。”陈女士见对方言之凿凿,就当场与项目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和90万元的首付款。
一周后,陈女士到售楼部交纳剩余房款时张某却改口说现在不能备案,先把剩余139万的房款交了,公司再想办法办理房产证。心生疑惑的陈女士要求开发商出具一份以后能办到房产证,并且加盖有开发商公章的手续,张某不仅拒绝,还说如果退房要扣掉10万元违约金。陈女士无奈向成都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开发商退还其已交纳的100万元。经调解,开发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了陈女士已支付的100万元购房款。
成都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异地购房时,要评估自身购买承受力,同时需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华西都市报记者向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