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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勿自作聪明
非法占地又转租男子被依法刑拘
30日,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被抓获归案,并被陵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查明: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史某某陆续与陵水椰林镇城内村委会的多户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椰林镇城内村委会位于椰林镇北斗响水桥附近海榆东线公路旁土地,承包土地共计9900平方米(14.85亩),承包期限由30年至长期承包不等,租金每亩1万元。
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史某某未经依法批准,陆续将该承包地填平进行建设,填平土地面积共计7996.1平方米(11.9941亩)。2012年4月,史某某又将已填平土地中的3000平方米(4.5亩)土地租给林某某,用于建设烈发家居广场经营家私销售,租赁期限12年,租金总额为468万元。经立案侦查,其行为已构成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南国都市报记者王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