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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批复了《秦皇岛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所有权、用途和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多种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
《方案》明确,要强化旅游产业有关用地管理规划管控制度。对在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外的区域,确需对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布局进行调整的,应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以及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机关备案后实施。探索旅游产业有关用地分类管理政策,分别对生态景观涉及用地和旅游设施涉及用地制定了政策。对符合规划、用地面积较小、不涉及占用耕地的乡村旅游用地,探索实施差别化用地管理方式。
根据《方案》,积极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旅游开发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的模式,让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对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主开发旅游项目,或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经营。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所有权、用途和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和农民以多种方式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用地政策,探索旅游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新模式。(特约记者朱润胜通讯员李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