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篇篇有所谓
王荔珏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广州市商品房现售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以期杜绝开发商增加“霸王条款”的现象,令买家的权益也更有保障。
新版《合同》的亮点体现在:新增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主合同为准”的约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这一新增约定将有效遏制开发企业在根据政府示范文本自行制作合同模板时,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示范文本主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意减轻出卖人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等情形。不过,新版《合同》并没有明确提出废除目前在一手楼市交易中常引发争议甚至纠纷的“补充协议”,而且如何去界定“补充协议”的“合理”与否,显然也是一道难题。
记者发现,对购房者而言,新版《合同》令收楼更清晰。按照新版《合同》,开发商的交付条件将更加严格,买家对于交楼时的房屋情况也会有更清晰的了解。原交房条件条款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替代。房屋交付时,购房者通过这份备案表即可了解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及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的基本情况,这显然较现行示范条款更为严格和清晰。此外,新版《合同》还首次出现了“先查验后收楼”的约定,购房业主在办理收楼手续前可以进行房屋查验,其中包括房屋质量和交付材料查验,对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房屋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可以要求修复后再交付。避免收楼后再查验时发现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的情况。
目前,不少楼盘在交楼时,购房者连自家买的房子长啥样也不知道,就被要求缴齐所有的税费、物业维修资金以及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后,才能收楼。而一旦实施新版《合同》,买家有了“先查验后收楼”这道护身符,就不会有交了钱后换来的却是一个货不对板的房子这种郁闷事情发生了。有行家指出,作为分包出去的房屋装修,质量不好的问题时有出现。如今明确设置“先验后收”的条款,不仅保障了买家的利益,也让开发商对承接房屋装修的公司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否则,楼不仅没法交付,责任还要自负,将令发展商“头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