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开始,厦门市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门槛提高,商品房须建成7层以上方可预售。新出台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明确,预售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须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的标准为:7层及以下的,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工程;8层及以上的,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二分之一,且不得少于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