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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取得施工资格证的情况下,组织没有相关资质的工人对旧房进行拆除,结果房屋墙体突然倒塌致一名工人死亡。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邓仁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6月1日,邓仁泽向房东李某承包了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七队的旧房拆除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资格证、未设置安全设施的情况下,邓仁泽便组织没有施工资质的刘某等人对旧房进行拆除。6月6日,秀英街道办事处检查人员发现现场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后,当场要求停工整改,但邓仁泽置若罔闻。同年6月15日17时许,刘某在拆房时,一面墙体突然倒塌将其压倒受伤,邓仁泽等人当场施救并打120求救,医生到场后确认刘某已经死亡。 (杨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