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自辽宁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12月,他在三亚月川村租了一间房子,由于考虑到该处距离工作地点较远,他又和朋友在下洋田社区合租房屋,为避免先前的房屋闲置,他将房子出租,却遭到了房东的阻止。
据孙先生介绍,位于月川村的出租房是他向房东陈某租赁的,而在签订租房合约时,当中并未约定相关的转租事宜限制,因此他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具备房子的使用权,而转租房屋是合理的行为,但没想到此举遭到房东的阻止,还差点把房门锁头都换了,他也因此和房东发生多次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