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占地几千平方米的常平镇麦元村小学及幼儿园,以一个月1万元的租金被租出,村民代表愤愤不平,称租赁未经村民代表同意,质疑村主任暗箱操作,“贱租”集体物业。而村主任陈灼文则解释称,“整个过程都公开透明,也经过股民代表同意,不存在‘贱租’集体物业。”
集体物业合同未满被转租
引发争议的物业是麦元村小学及周边地块。该小学位于麦元公园内。据麦元村村民陈先生介绍,2008年,吴某租下了小学的两间房子开办幼儿园。当时,吴某与村委会签了5年合同,租期至2013年8月31日,每月租金1000元。合同还约定,本村人的子女读该幼儿园时,每个月只收120元。
2009年,麦元村的小学与土塘村合并,麦元村整栋小学教学楼人去楼空,当时有人想整体承租,并与吴某谈好了合作方式,但这事摆到村里讨论时,当时村党支部副书记和副主任都反对,说要公开招投标。由于意见不一,整体承租的事从2009年开始,被搁置了两年。
对于当时搁置的原因,现任麦元村主任陈灼文(2009年任村副主任)说,当时反对出于两个原因考虑,一是承租人提出的租金太少,二是承租人的教学质量不是很好,又不愿再加大投入。2011年,村里进行换届选举,陈灼文当选村主任。随后,村委会将麦园小学整体出租给龙某。按合同约定,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承租范围不包括吴某承租未到期部分,租金每月6000元;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承租范围扩大到全部,每月租金1万元,每隔3年增长10%。这一次租期就达17年。
近日,记者走访看到,常平麦元村原麦元小学校址,有两栋3层高的教学楼,目前已租给人办幼儿园,名字叫“麦元村中英文幼儿园”,园内有近50名小朋友就读。整个校舍占地至少达几千平方米。村民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学校附近的集体厂房,租金每个月每平方米9元,但是学校这么大的地方,每个月租金才1万元,明摆着是“贱租”,不知道村领导是怎么想的。村民陈先生还认为,自己作为村民代表,村里出租集体物业,他竟然不知情,直到最近才知道小学早在2011年就被租出去了。
村主任称出租事宜经股东代表全票通过
对于村民质疑“贱租”集体物业,陈灼文认为村民不理解。他说,村里准备把旧小学整体出租之后,通过私下介绍,有3个人与村委会进行接触,这3人都有办学经验,于是他就组织股东代表实地考察,经过反复比较,并且先后参观了龙某在其它镇街开办的学校后,认为龙某办学经验比较丰富,才答应租给龙某。
在签订合同之前,村里还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除个别股东代表请假,出席的44名股东代表全部同意出租给龙某。陈灼文提供给记者的表决书上显示,确实有44人的签名,表决落款时间为2011年7月22日。
“出租集体物业,是村经济联合社的行为,有权参加投票的是股东代表而不是村民代表,因此村民代表没有参会是正常的,”陈灼文说,租给龙某的租金确实相对便宜,但考虑了几方面原因:一是龙某的办学资质,二是龙某答应自已负担门卫保安的费用,三是村里小孩就读可打七折,“综合各种成本,其实一个月的租金达到1万多元。”
(报料人:陈小姐奖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