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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罗丽娟)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冼某全、原国土局阜沙分局科员周某熙等人受贿贪污一案,已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据悉,冼某全在担任阜沙国土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共超500万元。
多次调整用地指标套取土地使用权
据悉,在2001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冼某全、周某熙以及原阜沙国土所工作人员梁某华,伙同原阜沙镇迅捷房地产服务部负责人吴某钧,通过虚构征地资料、倒签时间等方式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取得阜沙镇罗松村及卫民村三块土地使用权,其中15亩为商住用地使用权,26余亩为工业用地。
2011年3月,4人商议对上述违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进行分配。其中,冼某全、周某熙、梁某华将赃款人民币948.9万元按40%、30%、30%的比例进行分配。
据了解,冼某全还伙同周某熙调整两地用地指标套取土地使用权。如将阜沙镇牛角村13.66亩征地办证指标调整到阜沙镇罗松村使用,随后伙同被告人梁某华、吴某钧套用牛角村办证指标违规购得罗松村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如将牛角村15亩征地办证指标调整到阜沙镇卫民村使用,后伙同何某等人套用牛角村办证指标违规购得卫民村16.333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赃款均未缴回法院查封40余亩地
据检察院调查结果,冼某全、周某熙、梁某华在虚构征地资料、违法调整用地指标套取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共同受贿人民币近949万元,其中冼某全分得人民币467万元,被告人周某熙分得人民币242.5万元,梁某华分得人民币239万元,吴某钧行贿人民币948.9万元;另外,冼某全还单独受贿人民币20万元。
另据调查,冼某全、周某熙也在为他人办理土地正过程中,共同贪污人民币40万余元,其中冼某全单独贪污人民币33.6万元。
去年4月,吴某钧、周某熙、梁某华、冼某全先后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破案后,上述赃款均未缴回,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上述18.957亩、7.3801亩工业用地及厂房,被告人冼某全伙同何某在卫民村购得16.3333亩土地中的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