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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租屋被社区认定为“超高违建”,采取“停水”措施
●200余租户面临生活用水难题
文/图记者刘满元
东莞长安新民社区一栋新房,有近200位租客,从今年2月10日起,被长安新民社区采取了强制停水举措,持续至今已有1个多月。为解决该出租屋200余租客用水事宜,房主每天雇一辆货车,从深圳运水回来,供租客使用。对此,长安新民社区相关负责人回应,出租屋遭社区停水,是因该房为社区“超高违建”,众多村民均对“超高违建”意见很大,且为避免今后社区其他村民效仿,不得已采取此举。
投诉:出租屋遭停水1个多月
近日,姚先生致电本报投诉称,他和两位朋友投资900多万元在长安新民社区兴建了一栋14层的房子用作出租屋。2011年11月,当房子开始兴建时,他们便前往社区报批兴建,并获得社区审批同意。通过审批后,他们向社区缴纳的2万多元的水电报建等费用,随后,房屋建设、规划图纸也获得社区审核通过。
而后,房屋经过1年多的建设,完成建设和装修。从去年10月,房屋陆续对外招租,很快吸引了200余人前来租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2月10日,新民社区突然对他那栋新房采取强制停水的举措。出租屋的水表很快被社区派来的工作人员拆除,就连安装的水管也被社区工作人员剪断。
在他的房子被社区强制停水之后,他多次前往社区找到有关负责人协商,但是无果。
“房子已经建成,是要拆还是要罚,社区总得给个说法。但是,社区却没有提出任何处理意见。”姚先生无奈地说,截至目前,该房子已被社区停水1个多月。
原因:房子为“超高违建”引村民不满
“社区对房子停水理由是,该房被社区认定为‘超高违建’,很多村民对此不满。社区为防止其他村民效仿,在社区建更高违建。”姚先生说,“房子从去年10月建好后,陆续对外招租,却未见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前来‘执法’。而今,新房租住有200多人后,社区工作人员便前来对出租屋强制停水,让人无法接受。”
现状:
每天从深圳运回水供租客使用
为了解决房子内200余租客的用水事宜,姚先生想尽办法。他说,刚开始,新房遭强制停水后,他想从社区其他出租屋借水使用。但社区向允许他接水用的出租屋主发出警告,“未经社区允许,私自把水借给他用的,将受到社区株连处罚,即涉事出租屋也将会被社区处以停水的处罚。”
实在没办法,姚先生最后只好雇请一辆货车,每天用两个大塑料桶前往深圳买水。而后运至他家新房楼下,用水泵将水抽到楼顶水池,供租客使用。
但请车运水回来,存在安全隐患。上周,姚先生跟车前往运水的途中运水车侧翻,他的两个手指被压伤,至今未能治愈。
上周,记者来到了姚先生的出租屋,这栋出租屋设置有100多间的房间,大部分均已出租入住。
多位租客接受记者采访时告知,他们大多是年前就在此租住了。年前,这栋出租屋是有水电的。但是,年后回来时,却发现出租屋被停水。刚开始,停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随后,房东便雇车拉水回来供他们使用。
社区:
类似违建都要被“停水”
对于强制停水一事,新民社区负责此事的副书记及城建办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示,姚先生出租屋的水是被社区强制停止的,停水的理由是,“姚先生家的那栋房子是该社区‘超高违建’,社区很多村民均对此‘超高违建’意见很大。为了避免今后社区其他村民效仿,不得已采取此举。整个新民社区,类似这样的违建,社区都是采取‘停水’的举措。”该负责人强调说。
另外,对于姚先生这样的“超高违建”,社区该如何处理,他们也不清楚。因为上级部门没能给出一个统一的“处理标准”,为此,该社区也不知该如何办。“若上级主管部门不给出一个处理意见,该社区只能一直对姚先生家房子采取停水举措。强制停水给居住在该房子的人员带来不便,他们也没办法。”该社区副书记如是说。
律师:
社区的做法有些欠妥
对于社区对姚先生的新房采取停水的强制举措,广东明楷律师事务所宋安平律师认为,社区如此做法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做法欠妥。社区不是行政主体,它不具备行政处罚的职能,也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利。若社区发现姚先生家的房子是违建,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如长安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或长安住建局等)反馈。并由这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向该房的房主下发整改通知,并依据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向该房主下发相应的行政处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