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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长江村村民林必俊(右)在参观即将要回迁的安置房。
近年来,闽侯县加大旧城改造力度,首期安置房项目投资14亿元,用于安置涉及棚屋区改造的1607户村民。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摄
保障房建设被称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到2013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34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和作风。
3400万户城镇家庭住有所居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80岁的老人宋秀英和老伴刚从北梁棚户区搬进了安置小区。“做梦都没想到,我们老两口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宋秀英老人说,“以前住在小平房里,每天要搬炭、打炭、生炉子,手一年四季都是粗糙的。现在住楼房了,有自来水、暖气,去卫生间也方便,看看现在我这手,光溜溜的。”
13平方公里、3.5万户、8.9万人,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是目前全国城市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多民族杂居、最为典型的连片棚户区。2013年,北梁棚改集中连片拆除房屋1.3万户、76.4万平方米,搬迁安置居民3.1万人,开工建设安置房150万平方米,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北梁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是全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一个缩影。
为解决广大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回应着广大百姓对住有所居的期盼。2011年至2013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49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1084万户。到2013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34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
为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年度补助规模由2011年的1526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1729亿元。对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符合规定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相关事项实行税费减免、信贷优惠。
共有产权保障房启动试点
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也在解决百姓居住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根据自己的条件购买保障性住房一定比例的产权份额,地方政府持有保障性住房的另一部分产权。共有产权房降低了购房门槛,也缓解了政府的融资困难,在解决住房问题上有推广价值。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保障房是如何兴起的?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这几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下降,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及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城镇新移民,即所谓“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变得突出。与最低收入、低收入的住房保障对象相比,“夹心层”群众主要表现为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但是他们渴望也拥有自己的住房。
为此,一些地方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探索。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适当给予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从实践来看,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同时,也符合公平、效率原则,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于保持或激发社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