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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5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目前,全市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已经制作完毕,将于2014年5月1日前,通过街乡镇残联发放到每一个残疾人手中。
凡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享受免费乘坐全程票价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车。此次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办理范围为2014年2月20日前办理完毕残疾人证的65岁以下残疾人,2月21日后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市残联将协调市交通港口局于今年下半年统一进行补办。从即日起,残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街乡镇免费领取《残疾人免费乘车卡》。残疾人在乘车时,需持《残疾人免费乘车卡》上车刷卡。市残联提醒,乘坐轮椅、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残疾人必须在有行为能力的人员陪同下乘车,陪同人员自行购票,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可免费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