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竞宇)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公告称,6月1日起,将对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所申请登记的担保债权数额不得超出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申请登记的担保债权数额不得超出余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