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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陈荣炎报道备受关注的佛山“房姐”白凤涉集资诈骗1.6亿多元案终于水落石出。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该案于今年4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日前已作出判决,被告人白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其名下13套房产在内的涉案财产将依法处置,按比例发还给各被害人。
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凤于2007年开始从事民间高息借贷活动,在2007至2008年间将巨额高息借款转借他人后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为填补资金缺口,2008年至2012年11月间,白凤虚构了帮企业向银行归还到期贷款、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等事实,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采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方式,向苏某某、何某某、孙某某、郑某某等30多人非法集资,实际骗取苏某某等11名被害人共计1.6亿多元。
指控称,被告人白凤集资所得款项,部分用于偿还到期的借款本金及支付高额利息,部分用于购置房产、汽车、高档家具等个人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