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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商务区中央湖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文,对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我市武清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的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于去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近期,六部门委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从相关领域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地区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集中论证和复核把关。根据论证和复核结果,武清区成功入选全市唯一列入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第一批)。
近年来,武清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去冬今春植树362万株,造林总面积达6.2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33%,居全市平原区县前列,并成为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的举办地。未来五年,武清区将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排和碳强度指标、资源产出率、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各项指标处于全国或全市前列,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