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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目前约130亿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至今绝大部分仍然处于“沉睡”状态,使用率多年来只有1%!从两年前起,广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问题就已经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当时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外表示,正在草拟《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然而,该《办法》的出台一拖再拖,迟迟未见踪影。
据悉,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简称《办法》)正在重启完善修订的过程,并已进行了局部征求意见,未来有望向社会正式公布。
本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为改进目前广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不足,《办法》拟作出重大规定,专项维修资金未来拟划转小区业主大会实行“直管”。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已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的,将由业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业委会也可以委托物管负责具体工作;另一方面,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相关业主可以自行实施或者委托物管实施,也可以向物管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在所属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
据悉,广州市拟在天河区和荔湾区等区域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小区试点业委会“直管”专项维修资金。
直管
业委会组织实施资金使用
通过电子投票方式表决
“我们小区将近800万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原来存在银行里只有活期利率,前几年房管局改为三个月定期,每年的利息有30多万元,如果改为一年定期,每年利息就有近40多万元。”持续关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荔湾区四季花园业委会主任徐凡向记者表示。
据悉,为简化使用程序,《办法》拟规定,当物业区域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组织单位对维修的项目提出使用方案。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维修项目的审价由业主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中约定。而且使用方案应当在所涉及物业范围内的显著位置向相关业主公示7日以上。另外,同样需要经过两个“2/3”以上业主的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和电子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业委会可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当业主分户账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不过,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则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