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因综合配套施工,即日起至11月9日,营口道的和平路至张自忠路段断交,禁止行人、车辆通行,交管部门调整施工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组织。
张自忠路营口道路口,将张自忠路由北向南方向直行第3车道(靠近建筑物的直行车道)调整为掉头上桥车道,并加装车道隔离护栏;取消大沽北路营口道路口左转和右转营口道方向导向箭头;取消和平路营口道路口的营口道方向直行信号灯,并在张自忠路营口道路口的张自忠路方向增加掉头相位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