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出租房屋管理新规,今后,出租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