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凡是提取公积金转入本人已激活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储蓄账户的,办理时无需再携带社保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转入社保卡储蓄账户的,转入账户必须是委托人本人的社保卡,且已激活。此外,已绑定提取账户的,提取账户只能转入绑定账户。(记者黄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