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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月2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的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照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计息,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