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近一个月来,先后有近十个市、县陆续公布当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随着今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实施,2016年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也由省级转向市、县一级。
4月份以来,安徽亳州、广西百色、云南丽江、辽宁葫芦岛、内蒙古包头、黑龙江伊春、四川乐山、四川广安、四川宜宾市高县、江西峡江县等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正在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省泸州市和泸县于2015年3月1日率先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区县去年12月1日前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部颁标准新开发统一登记系统,实现全市全域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城市。
今年1月份,国土部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内容包括登记程序、类型、形式在内共计108条。权威人士分析认为,这是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一个关键节点,意味着2016年不动产登记制度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
按照国土部2015年公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计划,2016年内将全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国土部表示,随着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陆续推进,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以来,各地纷纷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的83个地市、 525个县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分别占比24.8%、18.4%,全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2万本、不动产权属证明200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