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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月一日起,上海房地产买卖交易对内销、外销商品住房实行统一的收费新标准,不仅简化了收费计算方法,收费标准也将大大降低。
按照这一新标准,外销商品房交易手续费的下降幅度最为明显。按原有标准计算,一套价值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外销商品房其交易手续费为房价的百分之零点五,即五千元;而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计算,交易双方只须各支付二百五十元,即总共五百元的手续费即可。
此外,上海还规定,凡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每次交易过户时,其交易价格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由交易双方按每套(别墅按每幢)各支付二百五十元;交易价格为三十万元及三十万元以下的,由交易双方按每套(别墅按每幢)各支付一百二十五元。(俞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