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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的圈地运动一浪高过一浪已是众所周知,有关方面也已出台了一些措施试图阻止其蔓延,但成效好像并不大,为什么?
为了查清北京地区土地非法开发的情况,国土资源部动用了卫生遥感技术(亏得有如此先进的技术,否则,恐怕就无从知道实际的情形了),一些已经投入开发的非法占地自然难逃“天眼”,但还有一些尚未投入开发、而事实上已转入开发商手中的土地还是无法知道。北京市有关方面也采取行政措施,要求各区县对乱占耕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市府。这样做,有可能制止正在发展中的非法占地吗?我看可能性不大。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北京曾有一些“下不为例”的案例,例如亚北十多个项目,从圈地到建成房屋出售,少说也有三四年,但其间并无什么障碍,只是在事后,才被有关方面逮住。怎么办?生米已成熟饭,只好罚一笔款了事。罚款管不管用?肯定不管用!但经过罚款,非法变成了合法,开发商等于多交了一些土地出让金(多出部分可能等同于事先拿地的公关费用),公司照开,轮到有机会时,还会故伎重演。这样做不仅没起到惩戒作用,反而为后来者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政府、开发商、购房者三方利益毫发未损,而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也就形同虚设。试想,如果不这么做,而是没收非法所得之外,再加倍罚款,罚得相关公司倾家荡产,同时,购房者也为此付出相应的经济法律代价,恐怕效果就不一样了。但这样的假设并不存在,存在的事实是,这一轮新的非法占地更加肆无忌惮了,甚至还弄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论来。
开发商越出城市规划控制线到郊区圈地,风险不大(已有前例可资佐证),利润却很丰厚,利益是开发商行为的动力。同样,政府也能从中分利。市府要求各区县报上乱占耕地的情况,各区县其实不是不知情(连媒体都知道了,“父母官”岂能不知?),为何知情不报?利益使然。所有非法占地的理论其实都没有“利益”两字更有说服力。
在非法占地过程中,大家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从村到乡,再到县区,“父母官”们擅作主张,把集体土地私自出让、出租给开发商,既不经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集体的同意,又不受土地、规划法律的限制,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目前一般都在三四千亩左右),只要有开发商来“投资”就行。在这个过程中,下级政府可能瞒着上级政府,也可能正帮着开发商在做上级政府的工作。乡村瞒区县、区县瞒省市、省市瞒中央。据说,也有依法应报国务院审批的北京市建设项目没有上报的,有人称,这样的项目是“北京市的合法项目”。
现在的情形是:政府在谈圈地,开发商在谈圈地,媒体也在谈圈地,君子动口不动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我们暂时还无法断言,但行笔至此,非法圈地屡“禁”不止的答案已经不用多说了!(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