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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OHO现代城即将入住的同时,现代城的开发商潘石屹再次祭起“无理由退房”的利器,而这次又增添了新的“猛料”,一是给业主决策的周期延长,由过去业主“收到入住通知10日内”可决定是否退房改为如今的“20天”,二是将原来的“退房款+银行活期利息”改为“退房款+10%回报”。
潘石屹在1999年底现代城公寓2号楼入住时推出了“无理由退房”,据现代城方面介绍,现代城公寓部分实行无理由退房之后,1300户住户中只有4户业主退掉了原来购买的房子。
潘石屹在解释他“无理由退房”的升级版时好像也简单得近乎无理由,“我们在公寓部分的无理由退房中发现两个问题:一、给客户考虑的时间太短,他们购买的房子毕竟是价值上百万的商品,应当有充分的时间去决策;二是许多客户反映他们购买的房子升值了很多,如果只退房款,升值部分又全部属于开发商了,不够公平。我想,客户买房本身就是一种投资行为,他们给予我们支持的同时也承担了风险。他们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应当把我们房子升值了的一部分利益拿出来回报给当初支持我们的客户,所以我让财务部门进行了测算,把房款连同回报一同返还给客户,这就是我们的基本想法。”(小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