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拟11月中旬摇号配租,第二次摇号年底进行
■第一批配租家庭将在试点街道的低保和优抚家庭中产生
■11月1日第一批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定的租赁代理单位挂牌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为使我市租金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政策顺利实施,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家庭可将公房转租给廉租对象家庭。此举突破了公房不能转租的限定,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廉租房源问题。
根据市国土房管局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京国土房管住字[2001]1010号),凡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家庭,均可将承租的住房转租给廉租对象家庭承租,产权单位不得收回房屋,也不收取收益分成。自管公房单位应支持承租人为廉租对象家庭提供房源。坐落于集体土地的自有房屋也可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
据了解,目前本市16个试点街道的申请、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公告阶段。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拟定于11月中旬进行摇号配租,第一批廉租住房配租家庭将在试点街道的低保和优抚家庭中产生。本月底,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均可持城市低保和优抚证件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民政部门确认资格,领取《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然后持相关证明和材料到房管部门进行住房核查,经过公告、登记,进入轮候配租。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将在今年年底进行第二次摇号配租活动。
另据市国土房管局住房指导处负责人介绍,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置换中心、北京鑫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精品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北京万德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置换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指定的租赁代理单位,另外,城八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也各自指定了租赁代理单位,并于11月1日正式挂牌。(李霄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