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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人搬进漂亮的新楼盘,也有越来越多的小区改革了居委会年代的管理方式,进入物业管理时代,但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物业纠纷,使得物业话题成为“两会”的热点之一。
-揭开物业纠纷“黑档”
进入2002年不到一个月,数起物业纠纷接连发生。
1月4日,安立花园写字楼部分业主质疑写字楼物业收费过高问题,与物业管理公司激烈舌战。1月5日,五六个不明身份的黑衣人突然闯入鹏润家园2501房间,将屋内的4名业主暴打一通。小1月17日,北苑家园一住户乘坐的出租车被保安拦住,在此遛弯儿的另一居民被打。事后,有关方面的态度激怒了业主。
1月18日,银枫家园业主因地下停车位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
一系列的物业纠纷引起了北京市政协委员、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工程师李绍康的注意。他把居民们的这些困惑带到了会上,与其他委员一起讨论起物业纠纷的解决之道。
-不规范操作是“罪魁”
李绍康在调查后认为,当前物业公司与居民矛盾经常发生的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缺乏监督,服务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物业收费范围和价格透明度低,有的公司收取物业费后,一些维修工作仍需缴费;对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敷衍搪塞,甚至不理睬;有的物业公司为获取更多利润,在小区居民楼内、电梯、绿化区到处设置广告,影响小区面貌和环境。
还有一些委员也认为,虽然有时业主的处理方法欠妥,但是目前物业纠纷的主要根源还在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不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和管理缺乏专业性,提交不出物业收费的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无法让业主了解他们所交纳的物业费用究竟是如何使用的。前期房地产开发阶段的遗留问题也是重要原因。
-四点建议规范物业
对此,李绍康委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政府应按照经济规律制定物业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居民和物业公司的消费和服务关系,以及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是在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或居民选举的代表组成,委员会代表居民对物业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是物业公司应向居民公布服务标准、收费范围、价格,便于居民监督。
四是物业公司出租小区公用设施涉及居民利益的,应征得居民同意后方可实施。(王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