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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住宅小区相继发生了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间的纠纷,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昨天,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是导致物业纠纷多的顽症。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媒体公开的最新商品房投诉数据表明,商品房的投诉量较去年相比上升了5%。而投诉内容之一就是物业管理。北京世联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对记者说 :“出现这种问题我们要从本质上找原因,为什么现在投诉不断,但真正得到解决的却很少?大部分案件最后都不了了之,主要就是因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规。”他同时指出,现在的小区虽然有一些管理办法,但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来约束民众的行为,却不具有法律效力,人们遇到了矛盾,仍然无法可依。这是目前物业管理方面面临的一个相当尴尬的局面。
在采访中,一家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向记者说了他的想法:“我们就盼着《物业法》出台。这个法规最终会给业主委员会名分,这样我们在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总是受到冷遇,解决起问题来也会更及时、更顺畅、更有效率。”该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说这话时充满了期待。
但业内人士指出,仅凭一部《物业法》是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已非一日之寒。只有完善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制度,即必须让能够真正传达民意、代表广大业主意愿的业主经选举进入业主委员会,才能有效地解决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邹玉瑞 刘晓晶)